韶关精神分裂症患者持锤致死六伤
韶关男子持锤砸人致死六伤 被判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2025年4月15日下午,广东韶关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杨某某在曲江区人民医院附近店铺突然失控,持木把铁锤砸向多人,造成一人死亡,六人受伤。案发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杨某某抓获。经鉴定,杨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精神状态处于发病期,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韶关市检察院以其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提起公诉。
凶手“通过杀人被判刑”想法 提前踩点作案
据起诉书显示,杨某某是河南人,2024年4月,其父亲曾将其送至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治疗。杨某某认为是误诊,产生了通过杀人被判刑的想法。2025年3月,杨某某自杀导致其前臂皮肤溃烂,至广东韶关曲江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再次产生通过杀人被判刑的想法,并开始寻找作案时机。行凶前,杨某某连续两天散步至曲江区人民医院附近的钢材店和便利店进行踩点,并发现可用于作案的水果刀和铁锤。
案发过程暴力 伤者家属痛心
4月15日下午,杨某某持铁锤在钢材店附近砸向路人,造成多人受伤。其中一名路人被砸头部致死,另一人轻伤二级,四名路人轻伤一级。
遇害者家属表示,一审开庭时,杨某某态度冷漠,称自己不是故意杀人,是过失杀人。对于他的说法,死者家属无法接受。他们联名向法院提交请愿书,恳请对其从重从严处罚。伤者家属也深受其苦,表示治疗费用都需要自行承担,生活遭受巨大影响。
专家呼吁加强精神病患者管理
律师刘凯指出,像杨某某这样的患者,正常情况下应该由父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主要监护责任。如果监护人缺位,应由其他近亲属或者民政部门依法申请担任监护人。社区、卫健、民政、公安部门应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登记与随访管理。
专家呼吁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受害者权益,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 精神分裂症: 它是一种严重的慢性心理疾病,患者可能出现思维混乱、幻觉、妄想、情绪波动等症状。
- 刑事责任能力: 指一个人是否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是非,并控制自己的行为。 对于部分精神障碍患者,由于其认知和行为受影响,可能无法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指犯人具有某些犯罪故意或轻重程度,但因其心理状态障碍导致不完全符合刑事责任标准,需要减刑或者其他处理方式。
以上内容解释了文章涉及的一些专业术语和概念,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文章的主题和内容。
案情进一步分析:
- 杨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需根据他当时的精神状态、行为意图等进行综合判断。即使患有精神分裂症,如果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且愿意实施,仍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案件的判决结果将对公众产生影响,可以引发人们对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法律责任的讨论。
社会启示:
- 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 及早发现并进行治疗,可以有效降低精神疾病患者发生暴力行为的风险。
- 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机制: 确保患有精神疾病的人获得必要的医疗、心理支持和社会照顾,防止他们因无法控制自己而伤害他人或自身。
- 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知: 避免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和误解,营造更加包容和友善的社会环境。
未来展望:
类似案件的发生也提醒我们,需要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体系,并制定更科学、更有效的法律法规来应对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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