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离世:追责“动静”最大

赵作海离世追责“动静”最大

今年3月23日,曾引发全国关注的冤假错案当事人赵作海因病在河南商丘逝世,终年72岁。他的遗体已安葬于老家柘城县老王集镇赵楼村。

1999年,一具无名尸体被发现后,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被刑拘。在羁押期间,他遭受了刑讯逼供,被迫作出九次有罪供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然而,2010年,“被害人”回到村中,这起离奇案件出现了戏剧性转折。赵作海被改判无罪,并得到了65万元国家赔偿。随后,“赵作海案”启动追责机制,主审法官胡烨、审判长张运随、审判员胡选民、代理审判员魏新生停职接受调查。值得一提的是,主审法官胡烨也是河南吴留锁冤案审理法官。时任地区政法委书记王师灿因退休到美国居住,未能追责。2012年6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对刑讯逼供赵作海的6名警察作出一审判决,其中5人获刑一人免予刑事处罚。而商丘市检察院当年出庭支持公诉的两名检察官汪继华和郑磊已于数年前先后离开检察院,目前在商丘市的律师事务所任职。

时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针对赵作海案件,就如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进行专门讨论。他指出,“当时的庭审中,尽管辩护律师为赵作海作了无罪辩护,但声音很微弱。法官先入为主,一开始就把被告人定做罪犯。辩方和控方,没有平等的话语权。所有这些,最终导致法官职业操守的缺失。法官不能坚守职业操守,最终导致冤案发生和法院的地位下降。”张立勇表示,“赵作海案件,反映出我们法院有些法官没有很好地处理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没有坚持疑罪从无。法院要进一步在转变司法理念上下工夫,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

事实上,启动追责的案件中,赵作海案的追责“动静”已是最大。近年来多起冤错案,事后追责大多没有下文。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实施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了错案责任的追究范围、违法责任。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2015年2月,最高检出台《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将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冤错案追责难的现实,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认为,这与过去的办案机制有关系。“原来的体制存在问题,并非谁办案谁负责,很多是审委会集体讨论通过的或者判决是由多级法院核准的。一旦确定为错案,要倒追谁是决定中起到关键作用的责任人就比较困难。所以,现在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强调谁办案谁负责,从源头预防冤假错案。”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 中国近年来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强调"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这种改革旨在打破传统的审委会集体讨论、多级法院核准的办案模式,明确每个环节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从而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关于赵作海案件追责机制的局限性: 尽管赵作海案在追责上取得了相对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 追责力度不够: 相比于刑讯逼供的警察获刑,主审法官胡烨等人的处罚相对较轻。
  • 责任追究的模糊化: 王师灿因退休到美国居住未能追责,说明追责机制在面对特殊情况时存在漏洞。此外,检察官汪继华和郑磊离开检察院后未被追责,也体现了追责机制在实践操作上的缺陷。
  • 缺乏制度性保障: 目前司法责任制改革仍在推进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还在完善中。

冤假错案的根源问题: 赵作海案件只是中国冤假错案的一个缩影。 这些案件的发生与许多深层问题密切相关:

  • 执法不公: 一些司法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偏见、舞弊等行为。
  • 权力寻租现象: 检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员受到经济利益诱惑,可能会违背职责,损害群众权益。
  • 社会信息不对称: 部分民众缺乏法律知识,容易被欺骗,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如何预防和解决冤假错案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 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素养培训。
  •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大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提高司法透明度。
  • 推动司法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总结来说,赵作海案件的追责成果是司法改革的一部分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预防和减少冤假错案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更加公正、透明、可信赖的司法体系。 如果你有其它意见,请评论留言。 **

以下是网友对这篇文章的一些评论:

  • 网友一: “赵作海案追责‘动静’最大’,这已经是一场无声的壮举了!要不是新闻报道,我还以为他们还在为正义喝彩呢!”
  • 网友二: "法官职业操守缺失?那不是应该吊销执照吗?退休到美国去旅游,这才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吧!"
  • 网友三: “启动追责的案件中,赵作海案追责‘动静’最大’,可见一个道理:冤假错案要被重视,必须要有轰动效应才能引起关注。”
  • 网友四: "2013年中央政法委出台了指导意见,2015年最高检也出台了意见,看来追责机制建设是一项持续性工程啊!"

总而言之,这个案件说明一个问题:打官腔、玩文字游戏能解决问题的吗?现实生活中,冤假错案的追责机制依然有很多漏洞,需要真正改进才能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如果你有其它意见,请积极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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