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辅殴打群众案:辩护律师观点分歧
西安警辅殴打群众致重伤案:法院审判,辩护律师称“犯罪情节不轻”
近日,西安一案件引发关注: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因琐事殴打一名普通群众,导致其肋骨骨折、头皮挫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涉及的三个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但律师观点却分歧。
赵良善律师认为,本案三名被告人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张某因工作压力迁怒于孙先生,将其拖至女厕所施暴,意图掩盖事实,主观恶意极大。吴某某在施暴过程中甚至导致自己脚骨折,可见暴力程度之深。此外,尽管孙先生已经接受赔偿并与被告人达成谅解,但因犯罪情节不轻,因此缓刑无法适用。
胡超奇律师则认为,作为知法犯法的警察(辅警),本案三名被告人应当从重处罚。该案件对社会影响恶劣,建议法院在量刑时考虑这一因素。同时,胡超奇也指出,被害人孙先生被安排坐在旁听席上,无法发言,剥夺了其作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
据了解,受害者孙先生因被打后长期做噩梦、失眠,患上了抑郁症。他拒绝出谅解书,表示“若为钱折腰,我一定会后悔”。 他渴望被告人真心地道歉,并接受应有的惩罚。目前,法院审理该案件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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