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公司支付女柜姐逾200万退休金

法院再度为“小虾米”撑腰!长达24年柜姐退休后遭拒发退休金,法院判决公司全数支付

台北市某百货担任戴安娜女装柜姐长达24年7个月的吴姓女子,退休后却遭公司拒发任何退休金与特休补偿,她因此提告请求给付209万余元。台北地院劳动法庭审理后,认定双方属劳雇关系,判决公司应全数支付。

根据判决书,戴安娜公司主张吴女自2001年起即不再是员工,并与公司签订承揽契约,转至职业工会加保,因此无须支付退休金或特休补偿。然而,法院审酌多项证据,包括薪资表、识别证、业绩竞赛资料、内部群组工作指示、以及与公司聚餐照片等,认定吴女在实质上仍受公司指挥管理,工作内容符合劳动契约特性。

法官强调,不能因公司未依法为其投保劳保、或签署表面上的承揽契约,就抹煞其真实的劳雇关系。法院依据《劳基法》计算,认定吴女退休前六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万7090元,旧制退休金基数40个月,共计应给付退休金188万3600元;另外,未休的165天特休假也应补发工资21万4771元,合计209万8371元,判决并要求公司支付自2024年9月11日起的5%年利息,并准许假执行。

此外,百货业者也向法院说明,其百货专柜人员由设柜厂商聘用与管理,与百货公司本身无雇佣关系,确认吴女系戴安娜公司所指派,此一说法更强化法院对双方存在劳雇关系的认定。为此,法院也明言,公司不得以未投保或合约文字掩盖事实上的劳雇关系,并强调即便部分从属性成立,也应认定为劳动契约。

全案仍可上诉。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本案并非孤立事件,近年来许多“小虾米”面对公司剥夺权益时,法院也逐渐挺身而出。例如:

  • 外送人员被视为劳动者: 近年很多法院判决外送人员为劳工,而非独立承揽人,从而获得相关劳动保障,如最低工資、休假等權益。
  • 平台经济的灰色地带: 随着互联网科技发展,平台经济的兴起带来了新的就业模式,许多平台却试图将员工定义为“自雇”或“合伙人”,以此逃避支付社会保险及相关劳动费用。法院开始介入此类争议,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 劳资双方的权利: 法院判决不仅保护了吴女的合法权益,也强调了公司在雇佣员工时应恪守法律法规,不能以合约文字掩盖真实关系,避免再出现类似的纠纷。

此外,了解以下知识点有助于你更全面地理解此案:

  • 《劳动基準法》: 台湾的法律文件,规定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最低工资、工时、休假等方面。
  • 退休金与特休补偿: 依据《劳基法》,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雇员有权获得退休金及特休补偿。
  • 劳动仲裁: 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判决。

本案的判决结果对类似情况下的个体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保障个人权益: 为“小虾米”撑腰,让他们在面对职场困境时更有保障。
  • 维护法律规范: 强化了公司应遵守劳动法的意识,避免出现类似侵害员工权益的案例。
  • 促进社会公平: 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更多的保护,推动社会更加公平正义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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