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2.5亿元存款案”新进展

工行“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一案迎来新进展:原告方提供36组证据

7月1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工行“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一案迎来新进展。双方当事人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作为原告储户方代理律师到场。

据周兆成在微博等公开渠道发布的信息,本次原告方向法庭提供36组证据,主要证明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工行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9组证据,证明银行流程合规,存单背面已经告知风险,储户损失是犯罪导致的,与银行无关。

周兆成认为,尽管原告方也承认储户存单是由梁某犯罪导致,但是,银行仍需对资金安全负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他结合最高法案例、指导案例169号等司法实践,认为银行对储户本金及利息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顾2022年,“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悉,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工作人员梁建红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3名中间人招揽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并承诺除正常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额外支付给中间人每月4.5%左右的收益。为顺利窃取储户存单款,梁建红还指使下属时某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趁储户不备替换真实存单。据统计,梁建红共计窃取28名被害人约2.53亿元存款,除去已返还部分款项,案发后仍有约1.2亿元未归还。

2021年11月19日,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建红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时某及另两名案犯分别获7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责令各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于工行在这次案件中的责任,判决书中表示,“梁建红原所属单位是否是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本院不予评判。”

2024年7月,涉事储户蔚某起诉工行南宁分行、工行南宁分行民族支行、工行南宁分行枫林路支行,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支付存款本金54万元及利息。记者了解到,因案件涉及储户众多,经法庭与原告方沟通,决定选取蔚某的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先行审理。由于本案重大,7月15日双方在法庭进行证据交换,择日将开庭审理。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工行“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一案的争议点主要在于银行的安全责任和对储户损失的承担责任。

原告方主张:

  • 工行存在重大过错,未履行其对资金安全保障的义务。
  • 最高法案例、指导案例169号等司法实践表明,银行应对储户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梁建红的行为是内部人员的犯罪行为,工行作为金融机构,应该对其内部员工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和培训,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被告方主张:

  • 工行流程合规,存单背面已经告知风险,储户损失是梁建红的犯罪导致的,与银行无关。
  • 尽管梁建红是工行员工,但其行为属于个人犯罪行为,不代表工行对该行为承担责任。

本案审理的意义:

  • 将影响到类似案件的判决方向。
  • 将引出关于银行安全保障义务和客户风险提示方式的讨论。
  • 将推动金融机构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员工培训,加强风险防范。

接下来,本案将进入庭审阶段,双方当事人将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和证据质证。最终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对双方证据和主张的综合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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