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航歧视案:最高法院将裁定

加拿大男子控告航空公司歧视 求最高法院裁决

一名加拿大新斯科舍省居民(化名A先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交诉讼,指控加拿大航空公司对他进行种族、宗教和性别歧视。

A先生是一位黎巴嫩裔加拿大公民,从事出租车司机工作。2016年他乘坐加航航班前往英国伦敦转机回黎巴嫩探望病重父亲。在飞行过程中,A先生因被空乘人员的态度惹怒而与之发生冲突。最终,加航将A先生赶下飞机,并对他不予登机和实施长达近一年的旅行禁令。

A先生认为自己是被种族、民族和宗教信仰歧视的受害者,他向加拿大人权委员会(CHRC)投诉并寻求金钱赔偿。然而,CHRC以《蒙特利尔公约》为由驳回了他的请求,该条约规定了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取消等方面的责任,但禁止人权法庭裁定涉及歧视的赔偿。

A先生随后向联邦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申请司法审查,但均被驳回。最后,他将案件提交至加拿大最高法院,寻求澄清《蒙特利尔公约》与《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第15条(平等权)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允许在歧视案件中提起赔偿诉讼。

A先生的律师Sujit,Choudhry表示,这是一个重大的案件,因为它将影响所有乘坐从加拿大起飞的国际航班的乘客,如果加航是正确的,那么即使遭遇任何形式的歧视,乘客也无法因此获得赔偿。

航空乘客权利专家Gábor,Lukács指出,CHRC的决定让加拿大人在遭遇国际航班歧视时陷入了“法律困境”。他认为加拿大最高法院需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澄清和解决,以保护少数族裔在乘飞机旅行时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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