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受贿案提起公诉
前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前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的受贿案公诉。据悉,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司法部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资料显示,刘志强出生于1963年7月,曾在公安系统工作32年,曾担任公安部外事局国际联络处处长、副局长等职,后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2012年至2016年期间,他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6年起,他转任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至2023年6月被免去职务。
今年4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刘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同年10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刘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刘志强在职期间多次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公器私用,利用职权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财物。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此次消息的公布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许多网友纷纷评论道,刘志强的案件再次警示人们要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切实做到权力在阳光下,人民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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