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车祸身亡 家属指责蓄意撞人
年仅20岁高中生惨遭车祸身亡 家属指责肇事司机蓄意撞人
响水县一名20岁高三学生张俊豪不幸遭遇车祸,经一年多抢救无效于7月29日下午逝世。家属指控肇事司机王某桂为蓄意报复行为,并已向当地警方提交诉讼请求。
据张女士回忆,去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儿子张俊豪从学校回家途中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当时,她与丈夫正在上海医院治疗肝部疾病,接到老师电话后立即赶回响水县。事发当天,肇事司机王某桂驾驶轿车从附近经过时看见骑行的张俊豪,绕到后方故意将其撞倒在地。
“我们家和王某桂家就一个院墙之隔,我的婆婆与他的母亲曾经有过一些争吵,没想到他竟会蓄意制造车祸撞我儿子。” 张女士告诉记者,医院的治疗记录显示,张俊豪颅内损伤并伴有延长的昏迷,还有四肢瘫痪、吞咽困难、肾挫伤、脾损伤等多种严重伤情。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抢救,张俊豪最终还是于7月29日下午4时许去世。8月13日,记者在张俊豪家属提供的受案回执上看到,响水县公安局已于2024年5月30日受理王某桂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目前,盐城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承办此案的工作人员出差,近期可能就会开庭,具体开庭日期以法院的通知为准。
张俊豪的父母希望王某桂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还愿让儿子得到公正的伸张。他们表示,如果不出这个事,儿子9月份就将读大学二年级了。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大陆,故意伤害罪是指以非法手段侵害他人身体安全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5条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轻重的程度会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有其他 aggravating circumstances 来判定。
关于民事诉讼:
除了刑事诉讼外,张俊豪的家属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关于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
响水县公安局会对该案件进行详细的调查,收集证据,例如现场勘查、目击证人证词、监控录像等,以确定肇事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关于法庭审判:
一旦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双方当事人都有机会陈述自己的立场并出示证据。法官会根据所有证据和双方的辩论进行判断,最终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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