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孩游泳溺亡,邻居责任引发关注

8岁女孩重庆长江溺亡 邻居带去游泳却未全力救援

丰都县一名8岁女孩在长江中不幸溺亡,引发社会关注。据家属透露,孩子不会游泳,是被不认识的邻居带去游泳发生意外。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7月1日下午,8岁女孩萌萌(化名)在重庆丰都县外婆家小区楼下和邻居范某的孩子玩耍。傍晚5点多,范某带着他的两个孩子以及萌萌一起去长江游泳。根据监控视频显示,范某主要照顾他自己的孩子,而萌萌离三人有一段距离。傍晚6点13分,萌萌被卷入一个漩涡,仅仅过了一分钟,范某就爬上了附近的趸船。

警方和救援人员随后赶到现场,但遗憾的是,萌萌的遗体在当晚被打捞上岸。 监控视频显示,范某并没有全力施救,事发后还避而不谈,连丧葬费都不肯出。萌萌的母亲孙女士表示,范某将不会游泳的孩子带去游泳,又在孩子遇险时没有全力救援,对此负有重大责任。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事,孙女士已做好起诉对方的准备。

防溺水宣传:

夏季防溺水是事关生命的大事。浙大儿院急诊科主任医师吴秀静提醒家长,要做到全程监护,远离危险水域,不要让孩子独自或结伴在河边、池塘、水库等水域玩耍;带孩子游泳时,选择正规场所,全程陪伴,拒绝“低头看手机”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事情。同时,还要教会孩子“六不准”原则: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盲目下水施救

如果发现有人溺水,要确保自身安全,及时大声呼救,拨打120急救电话。可以利用竹竿、树枝、长绳等延伸物让溺水者抓住上岸,或将救生圈、空矿泉水瓶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当溺水者被救上岸后,立即清除口鼻内的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若溺水者没有呼吸和心跳,应立刻进行心肺复苏。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 溺水事件的成因: 许多溺水事故发生在看似安全的环境中,例如浅滩、池塘、河流等。孩子由于缺乏游泳能力或对水深不了解,很容易发生意外。此外,家长疏于监管、过度信任他人、忽视安全规则也是导致溺水的重要因素。

  •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萌萌的案例中,范某因将不会游泳的孩子带去游泳并未全力救援,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其是否能够逃避责任仍需进一步的法律判断。

  • 社会责任: 除了法律责任外,社区也应该肩负起防溺水宣传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水上环境,是预防溺水事故的重要举措。

总结: 萌萌的悲剧提醒我们,防溺水工作不容忽视。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安全教育,做到全程监管,避免孩子独自或与不认识的人去游泳;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提高公众水上安全意识,为预防溺水事故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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