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CERB领取者需提供收入证明

加拿大税务局要求部分CERB领取者提供收入证明

渥太华——加拿大税务局于近日发放了一批邮件,要求部分在疫情紧急福利金(CERB)申请期间收入超过1000元的个人提交收入证明。

根据税务局的声明,此次邮件旨在针对那些在领取CERB期间收入高于规定标准的个人。符合条件的人士需要在45天内向税务局提交相关文件,例如银行对账单、工资单、雇主确认信以及经修订的2020年T4表等。

税务局强调,无法验证领取福利资格的CERB领取者将被要求偿还已领款项。 然而,他们也表示会根据个人财务状况灵活分期偿还。 如果申请是“善意”申请,将不会被收取罚款或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收到邮件的人士都被要求在45天内回复税务局,置之不理将会导致进一步的后果。

CERB是加拿大政府为应对新冠疫情而设立的首个大规模紧急福利金计划,后来被 Canada Recovery Benefit (CRB) 取代。符合条件的个人每周可以领到500元,最多可领取28周,前提是他们在上一年的净收入至少为5,000元,并且在申领CERB期间的收入低于1000元。

加拿大税务季,有人欢喜有人忧,切记收到的信件应认真对待,及时与税务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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