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鸭做酱板鸭案首要分子被判刑

走私越南鸭做酱板鸭案一审宣判 雷某某判三年三个月

近日,湖南武陵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走私冻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不同刑罚。其中,金信源酱板鸭企业负责人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25万元人民币;王记益中香酱板鸭企业原负责人陈某某、吴某等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以及相应罚款。

法院查明,该案涉及走私越南冻鸭和缅甸鸭作为原料生产销售酱板鸭。被告人明知供货方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多次购入并使用未经国家法定检验检疫的走私冻鸭进行加工生产。这些走私鸭子“很脏,清洗起来很麻烦,包装上面只有日期,没有产地”。

此外,负责烤鸭工序的企业员工指证,负责人害怕检查,故将走私鸭到货后立即烤掉,不会存放仓库过久。

法院认定,5名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其中,雷某某、吴某、陈某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杨某某、陈某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有部分走私越南鸭、缅甸鸭未加工、销售,是犯罪未遂,对于该未遂部分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以及相关机构评估意见,法院对4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关于公诉机关对5名被告人可以宣告禁止令的公诉意见,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对从业禁止有明确规定,可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从业禁止处罚即可,不再对5名被告人宣告行业禁止。

市场监管局:实施专项抽检及“回头看”

当地市场监管局表示,案发后,已高度重视,对金信源酱板鸭企业进行了16次抽检(正常每年抽检一到两次),每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被告人是否上诉,法院称不方便透露。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 酱板鸭: 一种以烤鸭皮为主要特色的中式传统菜肴,具有独特的口感和风味。它通常由精选的鸭肉经过腌制、烘焙等工艺制作而成。
  • 食品安全法: 中国法律中专门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该法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共健康。

走私案背后的风险与反思:

此案不仅揭示了走私冻鸭用于酱板鸭生产的违法行为,更暴露了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

对于消费者来说:

  • 选择正规品牌: 购买酱板鸭时尽量选择知名品牌、信誉好的企业产品,并查看产品包装上的相关信息,如产地、生产日期等。
  • 关注食安宣传: 及时关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提高自身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警惕性。

对于企业来说:

  •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遵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卫生标准等规定,严禁使用走私、未经检验检疫的原料进行生产加工。
  •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加强原料采购环节的把控,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性。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

  • 加強执法力度: 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查处走私、伪造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 完善监管机制: 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回头看”是重中之重:

对于此案,市场监管局表示已实施专项抽检及“回头看”,这表明将进一步加强对类似企业的监管力度,堵塞漏洞,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然而,“回头看”不仅要关注企业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更需要反思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否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才能真正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

如果你有其它意见,请评论留言。

文章为网友上传,如果侵权,请联系我们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