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纠纷:80万返还成焦点
直播打赏纠纷再现:网友要求主播返还80万,法律如何界定?
近日,“网友要求旺仔小乔返还80万打赏款”话题引发热议。账号“别难过”以虚假承诺诱导高额打赏为由,向主播“旺仔小乔”发律师函,要求其全额返还充值打赏款80万元,若不履行义务将起诉。
据悉,“别难过”于2024年10月加入“旺仔小乔”粉丝团,因主播承诺消费升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他持续向平台充值并打赏,期间累计超80万元。但截至发函日,主播承诺的演唱会门票、线下见面等福利一个都没兑现,“旺仔小乔”多平台账号已被禁言或禁止关注。
近年来,因直播打赏引发的讨论和纠纷不在少数。那么,对于直播打赏的性质,法律如何定性?打赏款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若真如“别难过”所说,“旺仔小乔”未兑现承诺的福利,是否构成欺诈?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焦圣成律师指出: 直播间打赏行为与主播和直播平台构成的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用户在购买虚拟货币、兑换虚拟礼物并打赏给主播时,双方实际上存在对价给付,成立了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对于打赏款项返还的条件,焦圣成律师解释:
- 打赏人(用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
- 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如打赏金额过大,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且其打赏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
- 主播或直播平台构成违约的,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返还打赏款。
- 用户(打赏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打赏,可以要求返还。
- 主播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用户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打赏的,用户可以要求返还。
-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另一方可以以打赏人“无权处分”或“挥霍”要求返还。
至于“旺仔小乔”是否构成欺诈?焦圣成律师认为: 如果“旺仔小乔”在直播中明确向“别难过”承诺了福利,而未兑现,则构成违约行为。但根据现有资料,“旺仔小乔”有履行承诺的能力,只是没有兑现或尚未兑现;从“别难过”一方看,“他作为成年人对打赏行为应有正常认知”。因此,“旺仔小乔”的行为难以构成民法上的欺诈,认定为普通的民事违约更为合理。
实践中,直播打赏纠纷的处理需要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行为性质、证据情况、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直播平台规则: 大多数直播平台都有相关的打赏规则和服务条款,用户在使用平台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规则,以避免出现纠纷。这些规则通常会涉及打赏行为的性质、主播的责任义务、打赏款项的处理等方面。
相关法律法规: 除了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外,直播打赏纠纷还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领域,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等。 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平台监管力度: 目前,国家对直播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直播平台和主播的行为。平台也会加强对用户打赏行为的监控和处理,帮助解决一些纠纷问题。
总而言之,直播打赏虽然便捷有趣,但并非完全没有风险。
建议您在参与任何打赏行为前,认真阅读平台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并谨慎进行决策。 如果出现纠纷,及时寻求平台或法律机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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