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申请强制执行侵权者

杨幂申请强制执行侵权者

近日,演员杨幂与偶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得到解决。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偶某通过网络公开发布涉案言论,其中含有侮辱性语言贬损他人,以网络梗影射杨幂,上述言论已超过评论的合理限度,侵犯了杨幂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偶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杨幂精神抚慰金1000元及维权费用5035.70元。

然而,尽管生效判决后,偶某仍未履行致歉义务,导致杨幂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事件再次引发社会热议,网友们纷纷对网络言论的边界和保护个人名誉权提出了关注。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 网络侵权的定义: 网络侵权行为是指在互联网上利用各种信息传播手段进行违法、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常见的网络侵权包括名誉权侵犯、肖像权侵犯、著作权侵犯等。
  • 名誉权保护: 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姓名、肖像、声誉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散布虚假信息、发表中伤言论损害他人名誉。
  • 强制执行的程序: 强制执行是依法对生效裁判文书进行实施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确保法院判决得到实际履行。

杨幂事件的启示:

该事件提醒我们:

  1. 网络言论应负责任: 在网络平台发表言论时,要谨慎选择语言,避免使用攻击性、侮辱性的词语,不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
  2. 维护自身权益意识: 当遇到网络侵权行为时,不要犹豫,及时收集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
  3. 增强法治观念: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网络安全和个人权益保护的意识,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一些网友的评论:

  • "网络言论自由不能成为侵害他人的借口。"
  • "必须重视名誉权保护,维护个人的尊严和合法权益。"
  • "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义务,应加大对责任者的惩处力度。"

如果你有其它意见,请评论留言。

杨幂申请强制执行侵权者

近日,演员杨幂与偶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得到解决。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偶某通过网络公开发布涉案言论,其中含有侮辱性语言贬损他人,以网络梗影射杨幂,上述言论已超过评论的合理限度,侵犯了杨幂的名誉权。法院判决偶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杨幂精神抚慰金1000元及维权费用5035.70元。

然而,尽管生效判决后,偶某仍未履行致歉义务,导致杨幂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事件再次引发社会热议,网友们纷纷对网络言论的边界和保护个人名誉权提出了关注。 . 以下是一些网友对这篇文章的一些评论...

  • “1000元精神抚慰金?那得多惨啊!要不发个视频说说被打脸的感觉?这样大家更容易理解杨幂的痛苦。”
  • “强制执行?直接封IP不就好了吗?谁没事儿去侮辱明星,还敢顶撞法院,就是专门找麻烦的!”
  • “偶某还是太嫩了,以为法律是摆设的吗?应该好好学习一下‘网络言论界’的生存法则。”
  • “杨幂这波操作真是厉害啊!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名誉,还拿到了赔偿金,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维权案例!”
  • “其实偶某也挺可怜的,毕竟现在网民骂人的方式越来越高级了,连个网络梗都成了侵权?以后说话都要谨慎,免得不小心惹上杨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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