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省新规: 旅游广告需标明总价
安大略省将强制旅游广告标明全部费用
加拿大生活网,2016年12月14日】 安大略省政府于日前宣布,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一项新规定,要求所有旅游广告必须清晰标明包含所有税项和费用的总价。
这项法例旨在减少旅游消费者的混乱和意外支出。消费者将能够更轻松地比较不同旅行产品的价格,并避免收到未在广告中明确列明的额外费用。同时,该规定还将确保业界遵守统一标准,促进公平竞争,平衡市场环境。
安大略省政府表示,这项变化是其“打造安省”计划的一部分,旨在为省民创造更多工作机会,促进经济增长并改善生活质量。消费者服务厅长赖朗德(Marie-France Lalonde)强调:“如今,省民在度假或商务旅行时可以货比三家,放心购买,无需担心突然的额外收费。制定清晰的规定,要求业界在广告中列出总价,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改善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的保障并降低业界的负担,安大略省政府将在2017年2月启动公众咨询活动。 想要参与讨论的民众可以通过www.ontario.ca/TravelActReivew发表意见。
安大略省旅游业议会 (Travel Industry Council of Ontario) 的总裁兼首席执行长 Richard Smart 表示:“对于旅游行业来说,规定广告必须标明总价是一个统一的指南,方便业界在广告宣传和产品推广时遵守相关规定。减少混乱,消费者和企业都会受益。旅业议会成员期待参与制定建议,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利益,同时减轻业界的负担。”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注册的旅游公司、代理商和批发商,其宣传内容包括印刷品、电视、广播或网络广告。安大略省旅游业议会在《旅游业法》下负责管理和执行相关规定。 在安大略省经营的旅游代理和批发公司必须根据《旅游业法》注册才能合法运作。
文章为网友上传,如果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