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积雪频发 华人滑倒受伤 引发安全关注
多伦多积雪天气频发华人滑倒受伤引发安全关注
近日,多伦多遭遇多年来最寒冷的天气,低温和道路积雪令出行变得异常危险。一位居住在Oakville市的华人居民在小红书上爆料称,日前在一户人家房前的人行道上因积雪滑倒受伤,并附上了自己伤势的照片。他表示当时摔得七七八八,头都扭不了,被送到医院看急诊(ER)。
由于铲雪期限早已超过24小时,这位华人居民对这起事件感到困惑,想知道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向这户人家提出诉讼?他的帖子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许多人表示:“可以提告。” 但也有网友指出,“房前人行道的铲雪不一定是住户的责任,更可能是市政府的责任。”
针对这一问题,加拿大专业人士给出了以下建议:
1. 责任归属:
在安省包括Oakville市,房屋门前人行道的维护责任通常由市政府承担,而非私人业主。这意味着,如果有人在房屋前的人行道上因积雪或冰滑倒和受伤,主要的责任方通常是当地市政府,而不是房主。
2. 例外情况:
- 一些市镇要求房主协助清理靠近他们房屋的人行道。具体规定可能因市镇而异,因此需要确认Oakville的相关条例。
- 如果房主采取了某些行为或未采取适当措施,使得人行道变得更危险,他们可能会被追究部分责任。例如,房主将雪从车道或庭院推到人行道上,导致结冰;或者房主将车停在人行道部分,迫使行人走到未铲雪的地方。
3. 市政府的责任:
根据安省《责任法》(Municipal Act, 2001),市政府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清理公共人行道的积雪和冰。如果受害者能够证明市政府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那么市政府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市政府在这些案件中的责任是有限的,例如,《占有者责任法》(Occupiers’ Liability Act)允许市政府对雪和冰的责任设限。受害者需要证明市政府在处理积雪方面存在“严重疏忽”(gross negligence)。
4. 起诉条件:
要成功起诉房主或市政府,受害者需要证明以下几点:
- 房主或市政府未能履行对人行道的合理维护责任。
- 受伤是由于这种疏忽直接导致的。
- 受伤者自己没有忽略显而易见的危险或穿着不适合冰雪天气的鞋,即存在“共同过失”。
5. 注意事项:
针对市政府提起诉讼需要遵守严格的时限,受害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市政府意图起诉的意愿。同时,诉讼可能需要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和其他证据来支持索赔。
最后,网友提醒房主,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滑倒摔伤的情况,建议铲雪后要撒大量融雪盐。也有网友提醒走路的行人:“这是冰,很少有人会去看有没有冰,只会看有没有雪,所以在加拿大住久的都知道只能自己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