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湖女孩坠湖溺亡 家属指责园方失职
咸阳湖女孩坠湖溺亡 家属指责园方管理失职
近日,一名16岁女孩陈某玉在咸阳湖景区临湖步行道游玩时不幸从湖边落入水中溺亡。事件引发家属质疑,称湖边缺乏护栏和监控设施,且巡逻人员未及时出现,是园方管理失职导致悲剧发生。
据了解,陈某玉当日下午因脚伤请假休息半天,并独自前往咸阳湖游玩。傍晚六点多,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但已无力挽回女孩的生命。家属表示,事发地点并没有护栏防护,湖边修建的是水泥坡面,长期泡水会异常光滑,容易造成人员滑倒。更令人痛心的是,现场没有监控设备记录事发经过,无法还原事故真相。
面对家属的指责,咸阳湖管理处安全保卫科负责人表示,此事需要家属和法律顾问沟通,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他承认事发地点没有监控设施,湖边也没有护栏,但并未承认园方责任。
律师分析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必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咸阳湖管理处在安全防护工作上存在不足,例如缺乏护栏、巡逻安防人员和有效救援设备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园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过错因素。
专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监督力度,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同时,也提醒家长要重视未成年孩子的安全,避免独自前往危险场所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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