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2021年疫情福利需申报及部分返还
加拿大2021年COVID-19福利需在报税时申报 收入超过3.8万元需部分返还
多伦多,2月21日 - 加拿大税务局提醒已领取2021年COVID-19福利的民众,必须在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将收到的福利款项报告为收入。此外,收入超过3.8万元的人士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部分返还福利款项。
据了解,政府将在2022年2月之前向所有已领取COVID-19福利的个人寄送T4A信息单,确认福利款项金额。 未收到信息单的民众可以通过"我的帐户"在线查询或致电税务局核实。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支付COVID-19福利时已经从源头预扣了10%的税款。然而,根据个人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可能需要支付更多(或更少)的费用。 举例而言,领取加拿大复苏福利 (CRB) 的个人,若去年净收入超过3.8万元,需在纳税时偿还部分或全部福利金额。超过部分的福利款项,每$1要偿还$0.50。
对于担心无法支付额外欠款的人士,税务局表示将根据个人的财务状况提供更多时间和灵活性来偿还欠款。 同时,也可以使用加拿大政府网页上的计算器估算是否需要返还福利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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