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支持“最多数票”选举制度
加拿大上诉法院维持现行“最多数票”选举制度
渥太华 - 加拿大最高法庭三名法官一致认为目前的“最多数票”选举制度符合宪法。
该制度,由《加拿大选举法》规定,是指在每次选举中,获得特定选区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将成为议员。 组织“公平投票BC”和“春潮民主社会联盟”曾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该制度违反了宪法权利保障条约中的有效代表权保证。他们还指出该制度导致女性和其他群体在议会中被低估代表,侵犯了宪法平等权利条款。
他们主张采用比例代表制,即选举出来的政党数量反映他们在选民投票中的百分比。 2023年11月,安大略省高级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并表示虽然比例代表制是一个公平的替代方案,但宪法并非要求实施该制度。
近日,安大略省上诉法院也拒绝了组织们的关键论点。“选举制度与投票权和平等权利无关,它没有违反宪法,”法官格雷斯·胡克罗夫特在书面判决中说,他代表了三名法官之一。“原告们认为选举制度违反宪法的言论,本质上是对政治论点的重新包装。”
“胡克罗夫特”指出提交的专家证据充斥着高度有争议的政策论点,“不仅在学术界存在分歧,而且大众也对此持有不同意见”。 他补充道:“这些证据表明,通过宪法诉讼来解决公共政策争论的缺陷。”
他总结说:“加拿大公民可以自由投票给任何他们选择的人,出于任何他们认为合适的理由。 宪法没有要求他们的个人选择以某种方式实现某种代表性多样化的理想。”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 “最多数票”选举制度 (First-Past-the-Post):这种选举制度下,获得特定选区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将当选议员,即使该候选人的票数未超过 50%。
- 比例代表制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这种选举制度下,由各政党获得的议席数量与他们在选民投票中的百分比相近。
一些重要的背景信息:
- 加拿大现行的选举制度是“最多数票”制度,这种制度在加拿大存在已有超过一个世纪。
- 许多人批评“最多数票”制度会导致投票浪费和不准确地反映选民意愿,因为少数派群体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代表。 他们认为比例代表制更能实现公平性和有效代表性。
- 近年来,关于改革加拿大选举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政党也主张采用比例代表制。
“公平投票BC”和“春潮民主社会联盟”的诉讼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 支持比例代表制的群体认为,该判决是错的,并继续呼吁改革选举制度,以确保所有选民的声音得到充分代表。
- 赞成“最多数票”制度的人则认为,最高法院的决定维护了现有的稳定和秩序,并且比例代表制会增加复杂性和政治妥协难度。
该判决可能对加拿大政治产生深远影响:
- 它可能会阻碍未来关于选举制度改革的讨论。
- 它也可能会加剧社会分化和对政党体系的不满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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