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生育八孩案董志民获刑九年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案一审宣判:董志民获刑九年
2023年4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董志民被认定犯虐待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分别因拐卖妇女罪被判处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有期徒刑。
案件调查显示,1998年,小花梅(原名杨某侠)被时立忠、桑合妞从云南省拐至江苏省东海县,后被多次转卖给徐某东、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最终,小花梅被董志民及其子董志民以5000元买下,并在其家被迫生育八个孩子。
庭审中,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法院认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致被害人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构成虐待罪;且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拐卖妇女罪。
由于部分犯罪嫌疑人的拐卖行为已超过追诉期,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对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大、情节严重的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5人进行追诉,李某玲、刘某柱未予追诉。
此次案件的宣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专家指出,“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暴露出基层组织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特殊群体救助关爱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
阅读本文之前,你最好先了解…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不仅是一起刑事案件,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它暴露了中国社会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的存在。
- 拐卖妇女现象: 该案再次提醒我们,拐卖妇女现象在我国仍然是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拐卖妇女往往伴随着暴力、剥削和非法拘禁等行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 农村女性弱势地位: 小花梅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受教育程度低,缺少自我保护能力,成为拐卖者的目标。这反映了中国农村地区女性在社会地位、经济条件、教育资源等方面面临的诸多困难。
- 基层组织建设和执法力度不足: 该案发生多年,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凸显出基层组织建设和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信息不对称、监督机制薄弱,使得类似事件更容易发生。
- 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重视程度: 该案的发生也反映了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重视程度不够。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妇女儿童权利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来解决。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等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女性的教育和扶持力度,提高她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获得幸福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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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相关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董志民被认定犯虐待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分别因拐卖妇女罪被判处十一年、十年、十三年、八年六个月和八年有期徒刑。
案件调查显示,1998年,小花梅(原名杨某侠)被时立忠、桑合妞从云南省拐至江苏省东海县,后被多次转卖给徐某东、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最终,小花梅被董志民及其子董志民以5000元买下,并在其家被迫生育八个孩子。
庭审中,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法院认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致被害人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构成虐待罪;且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拐卖妇女,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拐卖妇女罪。
由于部分犯罪嫌疑人的拐卖行为已超过追诉期,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对在拐卖妇女犯罪中作用较大、情节严重的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等5人进行追诉,李某玲、刘某柱未予追诉。
此次案件的宣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专家指出,“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暴露出基层组织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特殊群体救助关爱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
以下是一些网友对这篇文章的一些评论...
- "董志民九年?简直太轻了!他应该判个无期,还应该让他当几年生八孩的体验!"
- "5000块钱买一个人?!真值啊,连个包办婚嫁都比不上一套房子。"
- "法院说小花梅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那这董志民真是牛逼了,竟然把人给“进化”了!"
- "追诉期过期的拐卖妇女罪?这法律也太仁慈了吧!干脆直接废除追诉期吧,谁知道什么时候还能捡便宜呢!"
- "专家说基层组织建设、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存在问题?这不是废话吗?就问问这董志民是怎么在丰县活着的,难道不是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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