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出台新规规范信息公开,能否真正实施?

最高法院新规难解中国信息公开难题

为规范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国人民最高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此举旨在安抚民心,但专家指出,真正实施起来却面临诸多挑战。

该规定明确了法院应当受理5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如公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等情况。但这项新规能否有效解决信息公开问题?

普林斯顿大学中国问题学者程晓农认为,此举更像是在“糊弄老百姓”。他指出,温州动车事故真相未公布、大连项目事件后政府对媒体和互联网的严格管治都表明,中国政府更害怕真正公开信息导致民众强烈不满。

密西根大学法学院研究中国法律问题的学者郝山则强调,中国政治体制导致高院规定的实施难度很大。他指出,党一党专政、地方政府介入等因素使得司法系统无法独立,最高法院的规定难以与地方势力抗衡。此外,司法人员素质问题也影响着执行力度。

程晓农认为,信息公开在中国是一个政治热词,但真正实现却任重而道远。他指出,只有当中国政府下定决心实行民主化,接受民众和媒体监督时,信息公开才可能成为现实。 他还强调,目前老百姓最想知道的党政领导人产生机制是否公开透明,但这在现阶段在中国是不可探问的话题。

专家普遍认为,类似《规定》这样的法律解释或条文在现阶段仍是一纸空文,真正解决信息公开问题的关键在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监督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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